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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地院31日審理林姿妙貪污案 開放18人報名旁聽
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宜蘭縣長林姿妙與縣府團隊、羅東鎮公所涉嫌貪污等案,宜蘭地方法院排定十月三十一日召開準備庭,地院廿四日公告開放十八人旁聽,自廿五日起至廿七日開放傳真申請報名,額滿為止。
宜蘭地院訂於三十一日上午九時在第六法庭行準備程序,開庭當天,被告十五人、被告陪同者三十人(一名被告得有二人陪同),旁聽席開放十一名記者進場,記者憑媒體核發的記者證換領旁聽證,被告陪同者當天現場換證,法庭內禁止攝影、錄影、錄音。延伸法庭旁聽席開放十八位民眾申請進場,廿五日至廿七十日以傳真方式向宜蘭地院報名(不開放現場報名),傳真後以電話向地院刑事紀錄科吳書記官確認有無收受報名表,電話:03─9252001#2206、傳真號碼:03─9252033。
民眾報名且獲通知旁聽者,於開庭日上午八時三十分起至宜蘭地院一樓報到處之旁聽證發放處,憑國民身分證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核發附有本人照片的身分證明文件換領民眾旁聽證,旁聽證不得代領及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