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在性侵、家暴個案下,施暴者被視為壞人倍受指責,但光田綜合醫院臨床心理師邱惟真協助這些被外界認為的「壞人們」,透過處遇過程來了解自己、釐清問題,進而調整其偏差行為,降低暴力再發生。獲頒全國防治暴力最高榮耀、衛福部紫絲帶獎肯定,邱惟真說「輔導加害者是從根基預防暴力,因為沒有加害人,就沒有被害者!」。
從輔仁大學心理學系碩士畢業,進入醫院擔任臨床心理師,再一路進修完成心理學博士學位,邱惟真在臨床心理經驗超過20年,從最初照護身心患者到治療被害人創傷,86年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公布施行,當時他和一群精神科醫師、臨床心理師與社工師投入性侵害加害人處遇行列,成為國內首批生力軍,之後並且跨到家庭暴力加害人處遇,堪稱從善到惡的領域,他形容自己的動機很單純,就是當加害者不再施行暴力,也就等於沒有人遭受暴力侵害。
邱惟真指出,透過法規、政府投入資源要求加害人服刑後必須經過處遇訓練,這是國內首次對性侵害加害人進行處遇,如何做、怎麼做,國內各界專家一同努力在做中學、學中做,自己則提供心理治療專業,協助建構加害人處遇及成效評估模式。
邱惟真說,加害人處遇主要面對兩困境,一是社會資源分布嚴重不對等,尤其是家庭暴力防治,社會給予被害人和加害人的資源及關注比例約10:1,如何提高加害人處遇資源,需要政府、社會輿論及民眾一起來思考,第二是大家都想知道「加害人處遇到底有沒有效?」
首先是性侵害犯罪防治,邱惟真106年透過文獻資料,追蹤性侵害加害人6年的累積再犯率,發現未接受處遇的加害人6年之累積再犯率約10%,而接受處遇後之加害人6年之累積再犯率則降到5.6%,也顯著差異,證實了性侵害加害人處遇的成效及其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