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在船艙欲載往大陸 並查獲夾藏兩噸魚翅
記者蔣謙正∕澎湖報導
海巡署澎湖查緝隊十二日偵破澎湖籍「龍祥滿十六號」漁船,企圖偷渡四名詐欺等通緝犯與保育類魚類魚鰭(魚翅)赴中國大陸,負責接運載送的王姓退休刑警與李姓船長二人罪嫌重大,澎湖地院裁定羈押禁見。
澎湖地檢署檢察官陳建佑於日前接獲海巡署偵防分署澎湖查緝隊通報,轄內發生疑似有漁船偷渡及走私不法犯行,隨即進行偵辦。經檢察官調查,發現「龍祥滿十六號」漁船李姓船長與另名被告王姓退休刑警共同謀議,預計以每一人新台幣十五萬元之代價,載運台灣人民非法前往大陸地區,並同時於船內夾藏疑為保育類魚類之魚鰭(即俗稱之魚翅)共八十箱,初估重約二千公斤,載運至公海上給來接駁的大陸地區漁船。
檢方指出,李、王二人取得大陸地區漁船之衛星電話號碼及所在經緯度後,即由王嫌於今年十一月十二日上午七時許,先駕車前往東衛石雕公園內等候,接應伺機偷渡之卓姓、曹姓、毛姓及張姓等四人,將該四人藏於自小客車內,載運至龍門漁港。再由李嫌將卓等四人藏匿到漁船右舷機艙內伺機出港。
案經澎湖查緝隊及澎湖縣警局刑警大隊人員即時登船安檢,以及澎湖地檢署檢察官率隊前往王嫌住處搜索,當場查獲李、王二人及準備進行偷渡的卓等四人,並扣得疑為保育類魚類之魚鰭共八十箱,初估重約二千公斤。
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李嫌及王嫌涉嫌違反入出國移民法以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罪嫌重大,並有逃亡及串證、滅證之虞,向澎湖地方法院聲請羈押,法官均裁定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