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Views 0Comments
台中大樓藏春色 依妨害風化罪嫌及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四十五歲劉姓男子在台中市中區公園路租下大樓租賃套房經營應召站,警方獲報後上門搜索,查獲劉男等十一人,其中有男客、女服務生在搜索時才剛完事、全身赤裸,男客急躲進廁所,女服務生只能一絲不掛尷尬應門,訊後依妨害風化罪嫌及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
台中市第一警分局日前接獲情資,中區公園路某大樓有違法媒介從事色情性交易情事,經組成專案小組,派員探訪蒐證發現,有妨害風化前科的劉姓男子,涉嫌在該棟大樓租賃多間套房後,媒介女子與男客性交易,每次性交易收取一千一百元至一千三百元不等價格,劉則從中抽頭二至三百元。
警方蒐證時還發現,劉男每次都刻意安排不同套房,供旗下應召女與男客性交易,藉此混淆,同時聘任李姓女櫃台人員擔任把風,防止遭查緝,專案小組十日持搜索票上門查緝時,先控制李女阻止她通風報信,其中有三對男女當時正在進行連結或剛完事,遇警方查緝根本來不及穿衣,男客急的躲到廁所或浴室,女服務生則是無奈全裸開門。
經搜索後,當場查獲劉姓負責人、李姓女櫃台人員、三名男客及六名年紀都在三十到四十多歲間的女服務生等共十一人,其中劉男 與李女被依妨害風化罪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男客與女服務生則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