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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市及瑞芳兩里長候選人 涉賄選遭起訴
記者張上耕/基隆報導
基隆地檢署在投票日前夕,起訴二位里長候選人現金買票及禮品賄選案,檢察官何治蕙、江柏青在二十二日偵結,起訴基隆市中正區林姓里長候選人現金買票,新北市瑞芳區邱姓里長候選人禮品賄選案。
檢察官指出,調查局基隆市調查站、基市警局、基市警二分局、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基隆市專勤隊等單位,偵辦基市中正區林姓里長候選人等人涉嫌現金賄選,為圖順利當選,在今年七月到九月間,夥同林姓樁腳對里內有投票權之人,以每票新臺幣一千元代價,行求、交付賄賂尋求里民投票支持,以此方式進行賄選,除魏姓選民自林姓樁腳收受三千元外,其餘選民對交付的四千、五千元及一萬元均予以拒絕而未收受。
檢察官在今年十月十三日陸續訊問候選人、樁腳、選民十餘人後,向法院聲請羈押林姓候選人獲准,再積極蒐集證據,於二十二日以林姓里長候選人及林姓樁腳涉犯投票行求及交付賄賂等罪嫌,魏姓選民則以涉投票受賄罪嫌提起公訴。
江柏青檢察官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及新北市警局瑞芳分局,偵辦新北市瑞芳區邱姓里長候選人等人,涉嫌禮品賄選,為圖順利當選,在今年七、八月間,對里內有投票權之人,交付口罩二盒及金門高梁酒一瓶進行賄選。檢察官在今年十月四日上午,指揮司法警察搜索邱某住處,並扣得邱某所有的手寫札記一張、口罩、高梁酒等物品,再擴大追查收受賄賂的選民,二十二日以邱姓里長候選人涉犯投票交付賄賂罪嫌提起公訴,另外五名收受賄賂的選民,則予以緩起訴處分。
基隆地檢署強調,距離投票日僅剩幾天,提醒所有候選人、民眾,買票賄選涉犯重罪,切勿以身試法。民眾若得知有賄選行為,歡迎提出檢舉,檢警對檢舉人身份絕對嚴格保密,因檢舉而查獲賄選者,可獲得高額檢舉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