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蔣謙正/高雄報導
高雄市警刑大偵六隊與刑事局偵八大隊偵二隊11月間接獲線報,指稱有人在新興區某住商混合大樓內種植大麻,經報請高雄地檢署指揮偵辦,並持搜索票前往查緝,當場在屋內查獲大麻植株與大麻成品等證物,及時遏止大麻成品流入市面。
經查,吳姓嫌犯承租住商混合大樓以掩人耳目,涉嫌於網路購買中藥材上俗稱「火麻仁」的乾燥大麻種子及载種器具,並透過網路自學技術,利用培養土進行「土耕法」栽種,且成功栽種出大麻植株。查緝過程中吳嫌向警方表示係因自己長期便祕,而火麻仁具有潤腸通便功效,係購買用來保健身體,惟警方搜索查獲大麻植株、及相關的專業栽種器具與設備罪證確鑿,全案將吳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高雄市刑大洪松田大隊長呼籲,大麻毒品在我國屬第二級毒品,製造、運輸、販賣第二級毒品者可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單純施用亦有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期,另施用大麻毒品會產生被害妄想、錯覺、幻覺、焦慮、睡眠障礙等戒斷症狀,造成記憶、學習與認知等危害,年輕朋友切勿因好奇心驅使而輕易嘗試,以免誤人誤己,後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