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男坦承衝鋒槍是他交付 前交保郭姓共犯再拘提羈押 警研判在逃紅龜還在國內
記者盧萍珊、王勗、翁聖權∕台南報導
南市檢警偵辦學甲槍擊案十四日取得進展,將楊姓共犯及前六萬元交保的郭姓共犯再拘提到案,南檢訊後認定楊男屬指揮層級,認兩人涉犯槍砲、恐嚇、藏匿人犯等嫌疑重大,台南地院十六日訊後認楊、郭兩人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供、滅證之虞,諭知羈押禁見。
警局十六日召開槍擊案進度說明,副局長吳敬田表示槍擊案有重大突破,繼六日逮獲接應槍手李奇漢後,十四日再查到涉案的楊展華(四十六歲),今年八月間楊與紅龜共同策劃這樁槍擊案,楊嫌坦承價值上百萬的衝鋒槍也是由他交給洪。
至於案發後第一天就被警方逮到的郭建彰,雖以六萬元交保,但因謊稱是綽號「阿樂」要他移車、擦拭,警方調閱通聯記錄後並未發現,加上郭與洪、楊等人熟識,認為也是犯罪集團成員之一,再度拘提,檢方認郭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予以羈押禁見。
楊展華部分,楊僅承認涉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針對恐嚇、藏匿人犯罪嫌一概否認,辯稱只是洪政軍友人,載洪外出,未涉槍擊恐嚇犯行。但地院經查,發現孔祥志手機內儲存槍枝照片與洪政軍所有槍枝相似,參酌同案被告證述與孔祥志手機中槍枝相關圖片、聊天紀錄,足認楊涉犯槍砲、藏匿人犯與恐嚇嫌疑重大。
楊雖否認藏匿人犯、槍擊恐嚇罪嫌,但本案孔祥志、洪政軍均逃匿通緝中,相關案情仍待查明釐清,被告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十六日訊後即諭知羈押禁見。
楊男、洪男、孔祥志都是台南學甲人,從小一起長大及犯案,由楊男提供衝鋒槍給孔祥志作案,郭男提供機車;孔祥志犯案後立刻出境,洪政軍還在國內機率較大,警方已掌握協助孔祥志偷渡者,犯案動機與利益有關,但也不排除其它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