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進耀、陳佳伶∕綜合報導
台南地檢署偵辦光電弊案,檢調廿一日搜索台南市政府經發局長陳凱凌住所及辦公室等六個處所,在其住處查扣現金二十萬元、牛皮紙袋裝有十萬元現金,及某工程公司名片一張等證物,並傳喚陳等三人,由市調處帶回訊問中。
昨天上午七點多,檢調人員利用陳凱凌還沒出門上班之際,先到其位於中西區的住處搜索,接著轉往辦公室繼續搜索。儘管檢調以「偵查工作進行中」為由,拒絕透露相關案情,但知情人士懷疑這次搜索、傳喚行動,主要是針對光電弊案等多個案件展開偵辦。
五十八年次的陳凱凌,二0二0年接任經發局長一職;他曾在高雄市服務長達十三年,曾任高市府副秘書長、捷運工程局長、環保局、建設局代理局長、新聞處長;曾出任桃園機場捷運公司總經理、新竹市政府都市發展處處長、也曾在文化大學財務金融系、稻江科技管理學院休閒和管理學系當助理教授。
據了解,陳凱凌就任台南市政府經發局長後,曾因整頓人事惹來黑函檢舉,市議員謝龍介不久前在議會公開質詢,還向台南地檢署告發涉嫌圖利、藉勢藉端勒索財物等罪嫌;陳為自證清白,也向南檢提告謝龍介涉嫌誹謗,二人互告案件,現由檢方偵辦中。
謝向南檢告發陳凱凌所涉弊案包括,違法以公費租賃局長宿舍,強逼下屬簽辦,再由自己核准,涉嫌圖利;散布七股工業區開發租售管理案得標廠商信用不利消息,要求廠商拿錢擺平,涉嫌藉勢藉端勒索財物。
還有,操縱柳營科技工業區汙水處理廠委外操作案底價,以不符市場行情,且異於其他相同規模採購案的金額,獨厚特定廠商,涉嫌圖利;降低柳營科技工業區汙水處理廠委外操作案的契約門檻,涉嫌護航特定廠商得標。
南檢指出,檢方今年三月間接獲檢舉經發局長陳凱凌涉嫌貪汙情資,立即分案,由承辦黑金專組檢察官指揮台南市調查處偵辦。經過多月來的蒐證及詢問相關證人,認為陳還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及同法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嫌。全案帶回陳凱凌及兩名相關證人進行偵訊,釐清案情。
經發局內部近年來人事請調、異動情況不少,除了業務壓力大外,外界也在猜測是否和陳凱凌有關;對於檢調大動作搜索陳凱凌住處和局長辦公室,經發局人員關切情況發展,但都低調並不願多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