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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陳凱凌涉嫌光電等多項弊案 檢查官聲押後法院裁定收押
涉嫌光電等多項弊案被檢調搜索 查扣30萬現金 檢認犯嫌重大當庭逮捕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台南市政府經發局長陳凱凌因涉嫌光電等多項弊案被檢調搜索,檢察官訊後認為陳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及同法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嫌,犯嫌重大且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22日當庭逮捕陳,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台南地檢署偵辦光電弊案等多個案件,檢調21日搜索台南市經發局長陳凱凌住所及辦公室等處所,在其住處查扣30萬元現金及一家工程公司名片等證物。南檢於今年3月接獲檢舉長陳凱凌涉嫌貪汙,分案由黑金專組檢察官指揮台南市調查處偵辦,經過多月來的蒐證及詢問相關證人後,展開搜索並將人帶回。除了收押陳凱凌外,還有1名廠商交保12萬元,另1人請回。
台南市議員謝龍介曾在議會公開質詢並向台南地檢署告發涉陳凱凌嫌圖利、藉勢藉端勒索財物等罪嫌。陳被指控所涉弊案包括,違法以公費租賃局長宿舍,強逼下屬簽辦,再由自己核准,涉嫌圖利;散布七股工業區開發租售管理案得標廠商信用不利消息,要求廠商拿錢擺平,涉嫌藉勢藉端勒索財物;操縱柳營科技工業區汙水處理廠委外操作案底價,以不符市場行情,且異於其他相同規模採購案的金額,獨厚特定廠商,涉嫌圖利;降低柳營科技工業區汙水處理廠委外操作案的契約門檻,涉嫌護航特定廠商得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