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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第十屆)公司治理評鑑指標 正式公告適用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告「112年度(第十屆)公司治理評鑑指標」,共計四大構面80項指標,適用期間為1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並預計於113年4月底前公布112年度之評鑑結果。

第十屆評鑑修正係依循主管機關公告之「公司治理3.0-永續發展藍圖」及「資本市場藍圖」,並參考國內外公司治理及永續發展趨勢、法規、政策及各界回饋意見,總計新增8項指標、刪除6項指標、修正18項指標,並調整4項指標之題型,持續促進企業對於各項公司治理機制之重視。另外,為引導公司重視股東權益及永續發展,並考量指標數增減,將「維護股東權益及平等對待股東」及「推動永續發展」構面權重提升。

證交所進一步說明表示,為強化公司治理及推動永續發展執行情形,增修包括:增加「重大關係人交易應提股東會同意或報告」、「股東常會議事錄記載股東提問及公司回覆之重要內容」、「股東會採線上直播或於會後上傳錄音錄影」等指標,以保障股東權益,並將「董事會參考審計品質指標(AQIs)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及適任性」、「由審計委員會或董事會層級之功能性委員會(如:風險管理委員會)督導風險管理」列示於指標,以提升董事會相關職能,暨增加有關職場多元化、社區影響及文化發展等永續相關指標,鼓勵公司重視永續發展議題等。

另外,為確保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不損害股東權益,將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時,發生重大損及股東權益之情事等列入額外減分題之減分事由。

第十屆公司治理評鑑指標內容已置於公司治理中心/公司治理評鑑專區(https://cgc.twse.com.tw/evaluationCorp/listCh),提供查閱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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