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台灣是一個「宗教多元」的社會,包容著各種的宗教信仰,宗教不僅給予人民精神上的慰藉,提供國家穩定發展的基石,更是強而有力的社會規範。由台灣宗教聯合會、中華人權協會、(台灣)中國佛教會、中華道教總會、天主教等團體於二十四日舉行台灣宗教人權覺醒五周年紀念會暨宗教相關法律座談會。
會中由來賓(前監察委員、開南大學法律系副教授)仉桂美、李永然律師、法藏法師針對《宗教基本法》提出精闢的見解,藉此提供政府在訂立《宗教基本法》時可做為參考。
(台灣)中國佛教會理事長淨耀長老,這個活動有三個面向,自二十二日開始有回顧展,五週年紀念大會以及座談會,整體是回應五年前(二0一七年)法藏法師跟立委法文君、林岱華等人,第一次提出《宗教基本法》但因緣的不成熟,導至無法完成;法藏法師、宗興法師不氣餒,四處的奔走下,讓同心同念的社會各界認同,也喚醒社會大眾,了解宗教的意義。
中華道教總會秘書長張肇珩表示,《宗教基本法》比需面對他是一個流傳久遠、有組織、戒律的特殊團體,個人極內在心靈,對神、佛、上帝等超自然的存在及宇宙、人生終極原理與價值的超世俗性信仰。體認生存價值、生活目的與生命意義之所在,不但成為人民最大的心靈安頓支柱與撫慰力量,豐富國民的精神生活,更能淨化社會人心、提昇國家文化與精神文明。
「人權立國」一直是政府施政的積極主張,很可惜的,政府的主管部門對宗教團體提出的這些議題還是鮮少有回應,宗教界對於宗教法制化向來十分支持,這多年來,宗教團體與法界人士、學者專家透過撰文、集會不斷地針對《宗教基本法》的內容進行反覆研究討論,也推廣理念,期盼得到社會各界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