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員警清槍不慎誤擊發子彈 火速懲處記過一次

高市仁武警分局員警清槍誤擊發子彈,所幸彈頭留在清槍桶內。﹙記者吳門鍵翻攝﹚

記者吳門鍵/高雄報導

高雄市仁武警分局一名巡佐29日執勤前依規定執行清槍動作時,不慎誤擊發子彈一發,所幸未傷及在場其他員警,分局火速記過一次懲處,並加強安全清槍操作程序。

這名大社分駐所的巡佐,表定29日中午12時至14時的巡邏勤務,他在上午11時58分依規定領用槍彈服勤,但在清槍區清槍時,不慎誤擊了子彈一發,所幸當時他清槍扣板機時,槍口朝向清槍桶內,彈頭留在清槍桶內,未造成人員傷亡及設施損傷。

案發後,仁武分局督察組進行調查,發現大社分駐所有依規定設置清槍區及清槍桶,但該巡佐未遵守相關清槍程序,分局核予該巡佐記過一次懲處。

仁武警分局表示,未來將加強教育訓練,督促外勤單位落實「員警出(退)勤領(繳)械彈暨安全清槍操作程序」,防止類事件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