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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瞻第4期特別預算 全數舉債
立院3讀通過2098億元 支應軌道、水環境、綠能、數位、少子化等建設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立法院會三十日三讀通過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四期特別預算,歲出所需財源原列二千一百零一億九千九百六十五萬六千元,審議結果減列三億六千七百一十萬一千元,改列為二千零九十八億三千二百五十五萬五千元,全數以舉借債務支應。
行政院向立法院報告「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四期特別預算案(民國一一二年度至一一三年度)」編列情形時說,編製重點包括軌道建設、水環境建設、綠能建設、數位建設、城鄉建設、因應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食品安全建設、人才培育促進就業建設,有助國家長遠發展的計畫能夠順利落實推動。
前瞻計畫是連續性計畫,政府自一0六年九月推動至今,已經超過五年,第一至三期特別預算合計約五千五百九十八億元,第三期特別預算編列至今年底止;行政院於今年八月三十一日將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四期特別預算案送請立法院審議,亟需在這個會期通過。
立法院會三讀通過前瞻第四期特別預算,歲出所需財源原列二千一百零一億九千九百六十五萬六千元(分配數一一二年度一千零四十四億四千八百七十二萬一千元、一一三年度一千零五十七億五千零九十三萬五千元),審議結果減列三億六千七百一十萬一千元,改列為二千零九十八億三千二百五十五萬五千元,全數以舉借債務支應。
不過,考量前瞻預算全數是舉借債務支應,為減少公帑支出,立委也嚴格把關,包括通過台灣民眾黨團提案,各機關業務費通案刪減百分之一共一億四千二百八十九萬二千元。
此外,也做成數項決議,包括通過國民黨團提案,有關「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用」,各公務機關合計編列二億零一百五十一萬五千元,要求審計部除應確實依照預算法第六十二條之一及立法院決議事項等規定辦理查核外,另應於一一二年度及一一三年度結束前,就「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用」執行情形各完成至少一次專案審計,並於二個月內公布於審計部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