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有鑑於歷年來一0一施放跨年煙火,許多車輛駕駛會違停於汐五高架道路肩觀看,國道警針對二0二三年跨年一0一煙火,實施路肩管制布設交通錐及橫桿,但仍有駕駛為了看跨年煙火,直接將車輛停於車道上,並造成後方車輛回堵,警立即錄影存證,並由紅斑馬巡邏車沿路驅趕疏散。國道警一日表示,除第一輛帶頭違停車輛率先開出罰單,其餘車輛將依錄影蒐證畫面逕行舉發違規,駕駛將被處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國道警察局第一大隊表示,國道警方針對二0二三年跨年一0一煙火,實施路肩管制佈設交通錐及橫桿,總計出動警力三十六車五十九人,另高公局派出工務段人員佈設交維措施協勤。
但在十二月三十一接近零點跨年時段,一0一開始施放煙火時,一大隊巡守員警於二十一點五公里處周邊發現,一輛自小客車駕駛人為了看跨年煙火,直接將車輛停於車道上,其他駕駛也有樣學樣的將車停下看煙火,造成後方車輛嚴重回堵,員警見狀,立即錄影蒐證,後方巡邏車即時前往疏導。
警方說,由於現場攔停不易,警方只能先對第一台帶頭違規車輛開出罰單以示警惕,其餘車輛如有交通違規事實,後續將依錄影畫面逕行舉發違規。
警方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項第八款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不遵使用限制、禁止、行車管制及管理事項之管制規則,處汽車駕駛人新台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