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陸瓊娟/橋頭報導
橋頭地檢署去年10月間查獲高雄市岡山區謝姓茶商涉嫌以中國茶運到越南「洗產地」,再進口混充成台灣茶出售,並查扣107噸「洗產地」後的中國茶,4日檢方偵查終結,依懲治走私條例等罪對謝氏兄弟、黃姓股東等3人提起公訴。
橋頭地檢署表示,謝氏兄弟等人自民國105年12月5日至111年9月29日間,涉嫌以中國種植的茶葉運到越南「洗產地」,再進口混充成台灣茶分裝,並在其在岡山開設的茶行以每台斤新台幣1600元價格販售。檢方指出,謝氏兄弟在南投縣名間鄉開設茶葉工廠,並在高雄市岡山區開設茶行,兩人與中國黃姓共犯合夥投資中國華慶公司,為規避走私中國茶葉的刑責,自民國105年12月起先由華慶公司負責生產種植收購金萱、烏龍、鐵觀音等茶種茶葉,再將茶葉原料運至越南加工,藉此修改茶葉原產地「洗產地」,再由謝氏兄弟以進口名義向華慶公司購買茶葉,申請報關進入台灣工廠分裝,以謝家經營的茶行偽裝成台灣茶販售。農委會農糧署曾前往抽驗,鑑別為「境外茶」。
橋頭地檢署4日偵查終結後,認定謝氏兄弟等7人均涉犯懲治走私條例走私管制大陸物品進口罪、刑法第255條就商品原產國為虛偽標示及販賣虛偽標示原產國商品、詐欺取財罪、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其中謝氏兄弟和黃姓股東等3人遭檢方提起公訴;謝氏兄弟的2個兒子和2名陳姓股東因無前科,且犯後坦承犯行,因此給予緩起訴處分,並追回犯罪所得1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