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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公司欠稅317萬 負責人遭管收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新營區久興開發公司滯欠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罰鍰計三百一十七萬餘元拒繳,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通知陳姓負責人到場說明,他無法說明二0一八年間公司出售不動產所得五千多萬元確實的資金流向,經聲請管收獲准。
台南分署指出,行政執行官林家禾調查發現久興開發欠稅時間是在二0一八年,公司於二0一九年有多達二百七十一萬餘元的銀行資金,被陳姓負責人(男,卅八歲)挪用於個人及陳男另開立之營造公司,或陳男胞弟所設立之工程行等,當執行官訊問資金流向時,陳男僅憑印象回覆,無法提出相關證明。
執行官查到久興開發於二0一八年間公司出售新營區的不動產所得價金高達五千多萬元,價金陸續支付至隔年六月,但支付價金的本票、支票所涉及之資金流向不明。經查證結果,是因為陳男另開立新公司向第三人公司借錢,才將久興開發土地及建物所有權移轉抵債。
台南分署五日通知陳男到場說明,訊後認定陳男符合「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及「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等管收事由,向法院聲請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