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三十歲陳姓男子在台中捷運站內,因一時好玩觸動消防警報器,頓時警鈴大響、手扶梯與電梯停止運作,造成站內旅客驚慌,經台中捷運警察隊循線查出是陳姓男子涉案,八日通知陳到案後,陳也承認「一時好玩」去操作,由中捷依違反大眾捷運法,開罰一萬元。
台中市捷運警察隊第一分隊警員林意賢、林文宗,七日深夜十一時許,接獲台中捷運行控中心通報,稱捷運高鐵台中站內消防警報器,遭不明人士操作觸動,請捷運警察隊協助處理,警方到場後請中捷公司調閱監視器,同時訪談現場民眾及詢問捷運站工作人員。
捷運站清潔人員向警方證稱,當時看見一名男子在捷運站內消防警報器,且於警報器響起時,該名男子立即當做沒事,快步走出捷運站,期間因為操作警報器關係,導致站內鈴聲大作,連手扶梯、電梯也停止運行,造成站內旅客驚慌。
警方查看監視影像,發現涉案男子走出捷運站後,騎乘機車離開,經調閱車籍鎖定陳姓車主涉案,八日下午四時許,前往車籍地查訪,陳男見警方表明來意後即坦承觸動消防警報器,立即請陳男到捷運台中高鐵站說明。
陳男辯稱因一時好玩,去操作消防警報器,等發現事態嚴重覺得害怕才趕緊離開。警方確認全案違法事證明確,由中捷依違反大眾捷運法,開罰一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