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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手機分期談不攏 買家動手行搶遭警逮

(三峽警分局提供)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買賣不成就行,終究難逃警網!一名從事手機通訊工作的詹姓男子在網路上販售舊款iphone手機,吸引江姓男子訂購,雙方約在樹林區交易,但因付款方式談不攏,江男竟然動手搶奪詹男的手機,但雙方拉扯後只搶到手機殼及保護貼,江男落荒而逃,不到幾小時就被上門的警方逮捕,依搶奪等罪送辦!

三峽警分局指出,警方調查,42歲的詹姓男子從事通訊手機工作,日前他在臉書平台販售一支iphone13 Pro 128G的手機,含手機外殼4片及保護殼1片等物,開價2萬5千元,家住板橋的江男看到詹男刊出的的臉書廣告後,雙方約在跨年當天中午在樹林區大雅路上交易,江男見生意上門,於是獨自一人帶著手機及手機殼等物前往面交,由於當天下著雨,江男開車赴約,詹男抵達後坐上對方的車後,雙方在車上進行交易,但因為江男要求分期付款遭詹男拒絕,雙方不歡而散,江男疑因心生不滿,竟動手將車門鎖上後,動手搶奪詹男手上裝有手機及手機殼的紙袋。

三峽警分局說,經警方了解,江男不但動手鎖車妨害詹男的行動自由,還在車上出言恐嚇,說自己有吃藥,即便做出甚麼可怕的事也是無罪,讓詹男心生畏懼,雙方一番拉扯後將裝有手機及手機殼的紙袋扯破,江男只搶到手機殼及保護貼,詹男則是倉皇打開車門後逃下車。詹男回到家中後驚魂未定,向友人陳述事發過程後,傍晚才至警局報案,警方調閱監視器並根據臉書交易訊息,立即鎖定涉案的江男身分,晚間八時許在板橋區將他逮捕,並在家中搜出被害人指稱遭搶的手機殼及保護貼等證物。

三峽警分局表示,涉案的江男到案時喊冤,指稱當時是詹男自己把紙袋掉在他車上,他才拿回家放,但他說詞反覆,被害人指證歷歷,況且贓物確實在他住處找到,證據確鑿,警方也將他依妨害自由及搶奪等罪移送地檢署偵辦。

三峽警方提醒,虛擬世界的網路購物充滿許多危險,除了經常發生一頁式詐騙,也容易在面交時發生竊盜或搶奪等案件,呼籲除了要慎選買家外,面交時更要慎選場所,最好能挑選在警局附近或是裝有監視器拍攝的地點,單獨赴約交易也絕對不要任意上對方的車輛或進到對方指定處所,盡量在公共場所交易,才能保護自己及避免發生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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