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存過期巴沙魚 改標銷售給加盟商 業者坦承疏失並自主停業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政府接獲民眾檢舉,連鎖鍋物店「江小漁鴛鴦酸菜鍋」業者儲存過期巴沙魚(鯰魚),銷售給加盟商並提供消費者食用。衛生局聯合南投、彰化縣衛生局啟動多組稽查人力,前往該公司總部與直營店、南屯區倉儲點及加盟業者西屯店、南投埔里店及彰化縣員林店等三家同步進行稽查,共查獲逾有效期限的巴沙魚三十噸、芙蓉魚五百七十公斤及醬料等食材五十六點六八公斤,全數封存,除最重開罰二億元,並依詐欺罪嫌移送。
衛生局表示,該業者儲存及將過期品重新標示,販售給下游不知情的加盟商,依食安法可處六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鍰。另此案因涉及刑事詐欺行為,後續將移送地檢署偵辦。
衛生局表示,業者於民國一0八年七至十二月間進貨,保存期限為兩年,包含總店、倉庫及加盟店在內,現場查獲逾期的巴沙魚約三萬九千一百四十公斤、芙蓉魚五百七十公斤,以及醬配料等五十六點六八公斤,查扣品全數封存。
衛生局說,業者另製未含有效期限的中文品名標籤,黏貼於原包裝製造日期及保存期限上的方式,販售給下游不知情加盟商,涉及詐欺罪,業者已坦承疏失並自主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