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宜蘭縣長林姿妙十八日晚間,前往礁溪警分局慰勉警察同仁辛勞,同一時間,大福警派所副所長蕭仕忠、忠孝所警員鄞豪毅等三人於執行路檢勤務,發現一輛自小客車駕駛賴姓男子形跡可疑,遂攔停盤查,員警眼見駕駛座上有一包子彈共計三十二顆,賴嫌坦承為其所有,全案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偵辦。
縣長林姿妙十八日晚間二十時,由縣警局長林武宏及各民力幹部陪同,至礁溪分局慰勉警察及協勤義警、民防、義交及志工等弟兄姊妹們,感謝大家為治安及交通辛勞付出。
大福警所副所長蕭仕忠、忠孝所警員鄞豪毅等三員,於二十時五十分在礁溪鄉礁溪路一段與開蘭路口往西三十公尺路檢時,發現一輛自小客車駕駛賴男(五十歲)形跡可疑,遂攔停盤查,經請賴男下車配合調查時,副所長游宸銳眼見駕駛座上有一包子彈,經詢賴嫌坦承為其所有,全案依法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