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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男大陸習醫返國 無照執業違反醫師法送辦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新北市五股地區知名吳姓型男具有中國大陸某中醫大學學位,畢業返台執業看診,因在台灣未通過國家高等考試及格,無合法醫師資格無照行醫,曾於111年9月30日被新北地方法院依醫師法判決有罪(全案上訴中)。去年1月起又重起爐灶,再次被新北市警局查獲移送新北地方檢察署。
新北市警局刑事警察大隊指出,台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接獲線報,指揮新北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辦,線報指出吳姓男密醫(36歲)從111年1月起重起爐灶,在住所替人看診,並開立成份不明中藥粉供看診者服用,每次看診收費新台幣300至1000元不等之金額當報酬,即使已被踢爆他並沒有醫師資格,求診民眾仍是絡繹不絕。
刑事警察大隊提到,警方蒐證後,1月6日在新北地方檢察署指揮下到吳姓密醫住所搜索,查扣大量中藥粉及醫療用品,依醫師法第28條規定,將可處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
新北市警察局呼籲,為保障自身就醫安全,民眾切勿聽信不具醫師資格之人員說法或治療,以免產生併發症,反而得不償失;辨識合格醫療機構有「二要」,一是場所要懸掛開業執照;二是醫事人員要配戴醫師、護理師執業執照,若有疑慮,民眾也可以到衛生福利部網站,查詢是否為合格醫療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