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層樓以上建物強制公安申報 巿府辦講習宣導

巿府邀請基隆市建築師公會協助講師辦理四場免費的法令宣導,首場在九日舉行,由公安主委林營宏建築師開場。(巿府提供)

記者鄭鈞云/基隆報導

高雄「城中城」大樓火災傷亡慘重,營建署檢討修法,公告今年起八層樓以上,未達十六層的集合住宅,自一月起納入申報公安範圍,申報頻率為每三年申報一次,第一季申報期間為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止,未依法申報將開罰。為有利推動民眾對建築物公共安全申報,基隆市政府使管科邀請基隆市建築師公會協助講師,辦理四場免費的法令宣導。

宣導八樓以上未達十六層樓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的相關法令活動,在基隆市政府四樓大禮堂舉行,二月九日及十六日共辦理四個場次,為控管參加人數,建議民眾分區參與。第一和第二場次,分別在九日下午的一點半及三點半舉行,由公安主委林營宏建築師和郭慶全建築師開場,第一場次講習主要對象為安樂區、中山區各公寓大廈社區管理委員及住戶等;第二場次講習主要對象為暖暖區、信義區各公寓大廈社區管理委員及住戶等。

接下來還有兩場法宣導,將在二月十六日舉行,第三場次時間下午一點半,講師為建築師何熊崇,講習主要對象為仁愛區、七堵區各公寓大廈社區管理委員及住戶等;第四場次下午三點半,講師為建築師史文成,講習主要對象為中正區各公寓大廈社區管理委員及住戶等。

都發處使管科統計,基隆市轄內領有使用執照八層以上建築物共一千一百一十五棟,已成立管委會計二百八十處。建築管理新制上路,建築物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應委託專業檢查機構或人員辦理檢查,如有成立管理組織由管委會或管理負責人申報。檢查項目包括直通樓梯、安全梯、避難層出入口、昇降設備、避雷設備及緊急供電系統等六項,檢查後再由專業檢查機構向市府申報。若未辦理申報,依照建築法第九十一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將處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屆期仍未改善或補辦手續而繼續使用者,得連續處罰。

這四場法令宣導活動免報名,每場活動將提供二十份簡報紙本供優先民眾索取,民眾也可至基隆市建築公會網站基(archkeelung.org)下載。課程預計一小時內結束,有半小時民眾詢問時間,供民眾洽詢個案,市府同步搜集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