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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認定共享運具 iRent違反個資法
記者蔡琇惠/新北報導
iRent公司爆發個資外洩風險事件,交通部公路總局九日認定業者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予以裁罰;另新北市交通局據此認定iRent公司未善盡維護管理疏失之責,將依「新北市共享運具經營業管理自治條例」裁處業者最高九萬元罰鍰。
新北市交通局綜合規劃科科長吳政諺表示,市府交通局於一月卅一日第一時間得知事件發生,隔天上午就立刻通知並續發文給iRent要求說明,並於二月四日派員前往督導,認為iRent於新北市投放車輛提供市民共享運具服務,應負起完善保護用戶個人資料責任。
吳政諺提到,由於交通部公路總局九日認定iRent違反個資法,並予開罰二十萬元。新北交通局據此認定iRent未善盡維護管理疏失之責,影響民眾權益甚鉅,且外洩個資潛在風險達四十萬筆,情節重大,故依「新北市共享運具經營業者管理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及第12 條規定,裁處業者九萬元罰鍰。
新北交通局表示,用戶如有遭受個資外洩發生權益損失或消費糾紛,可提供相關事證資料,市府將協助函請中央主管機關裁處,並協請消保官協助,維護民眾權益。有關消費爭議可洽詢新北市府消保官室或於上班時間撥打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一九五0,就會直接轉接至所在地縣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