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錦晴/台東報導
台東縣低收入戶及身障者租屋補助今年持續開辦,每戶每年最高補助四萬四千八百餘元,近三年來補助二八四戶弱勢家庭。低收及身障租屋補助追溯自申請當月開始,縣府社會處提醒,越早申請越早減輕家庭經濟負擔。
縣府社會處長陳淑蘭表示,縣府近三年已補助一二四戶低收入戶,核發二百八十萬一千九百元租金補助,只要符列台東低收入戶,且本人、其扶養者(指已婚申請者的配偶、直系卑親屬或未婚申請者的直系親屬或與其同住的人)在台東縣內租賃非三親等以內親屬所有的合法房屋居住,戶內三人以上每月最高補助三千元,兩口家庭最高二千元,單身家庭也有最高一千五百元。
身障家庭近三年來已補助一六0戶,核發四百八十八萬八千五百六十九元租金補助。社會處指出,只要為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二點五倍或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一點五倍者、現未接受政府相關租金或貸款利息補貼者、現未獲政府補助住宿式照顧費用者、現未使用公有房舍或平價住宅者、租賃房屋座落在縣轄區內、身心障礙者、配偶及其戶籍內直系親屬均無自有住宅,戶內三人以上每月最高補助三七四0元,兩口家庭最高二五四0元,單身家庭最高一五四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