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錦晴/台東報導
七十一歲老翁駕駛小客車在台十一線長濱鄉路段,從後方追撞前方大貨車,造成自小客車車頭全毀,老翁身體多處挫傷經警消協助脫困,所幸無生命危險。成功警分局呼籲,用路人行車時應隨時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並行間隔,以策安全。
成功警分局指出,陳姓老翁十四日下午駕駛小客車,由北向南行駛在台十一線長濱鄉直線路段,在台十一線與台三十線岔路口北側,從後方追撞前方林姓男子駕駛的大貨車,造成自小客車車頭嚴重受損。
陳男身體有多處挫傷,經警消協助脫困,意識清楚無生命危險,雙方實施呼氣酒精濃度測試,酒測值均為0,詳細肇因警方調查釐清中。
成功分局表示,以往事故案例中,路口號誌從綠燈變換黃燈接續變換紅燈時,後方車輛未能注意前車已減速剎車或靜止停等,仍保持原先速度進而導致追撞,是常見的肇事原因之一。
後車駕駛因長途行車疲勞注意力不集中,或接聽電話、看手機分心,都可能未能注意前車動態與保持安全距離;另前車在接近路口前突然變換車道導致後車反應不及,也是常見的車禍因素,呼籲駕駛人遇路口應減速,注意車前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