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瀛洲∕新北報導
新北市瑞芳區瑞芳地政事務所暨瑞芳衛生所聯合辦公大樓都計變更案,十七日經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接續將辦理都市計畫發布實施,未來將興建地下二層、地上八層的辦公大樓,力拚一一七年完工啟用。
市府城鄉局表示,瑞芳地政事務所民國五十六年建造,建物因氯離子含量過高(海砂屋),曾多次增建及修繕,經評估建築結構補強不具效益,為提供安全優質的辦公環境與服務品質提升,將拆除既有老舊辦公建物,並與瑞芳區衛生所合署辦公興建辦公廳舍。
城鄉局指出,考量瑞芳區衛生所原址基地較小,藉由週邊土地資源加以整合規劃,都市計畫變更增訂相關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將瑞芳區衛生所基地容積調派至瑞芳地政事務所基地,更新重建為聯合辦公大樓,衛生所建物則拆除後變更為公園綠地等設施,提供當地民眾更多開放空間資源。
未來聯合辦公大樓規劃為一至三樓為衛生所空間,一樓為門診區、二樓為復健區、三樓為行政辦公空間;地政事務所空間規劃依登記課、測量課、資訊課及地價課分屬其他樓層;八樓預計規劃為大型會議空間。另地下二層作為停車場,方便民眾洽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