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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112年補助實施計畫第一階段申請4月10日截止
記者林有清/花蓮報導
因應農業淨零排放政策,鼓勵農民採用增匯及減碳等功效之耕作機械,農糧署推行一一二年省工高效及碳匯農機補助實施計畫,補助項目包括農事服務機械、省工農業機械、農用無人飛行載具噴藥機、新研發農機、引進省工農機及碳匯農機等六項。花蓮縣政府農業處提醒農友把握自身權益,檢具相關證明文件至受理單位申辦。
農政科長吳秉叡說明,該計畫採先申請、後排序、再購置方式辦理。受理申請時間分為三階段,第一階段為即日起至四月十日止;第二階段為五月二十日至七月十日止,第三階段則從八月二十日至十月十日止;此外,依據補助項目不同,有不同之申辦窗口,農事服務機械、農噴無人機、引進省工農機及碳匯農機等可向農糧署東區分署洽詢;省工農業機械、新研發農機可逕向所在地農會洽詢。計畫詳細資訊可於農糧署全球資訊網農糧業務/農機補助專區下載。
另外,農業處長陳淑雯籲請花蓮縣各鄉鎮市公所、各級農會及農業機械耕作服務協會等協助加強宣導,請農友於田間耕作後,農機上路時務必完成輪胎或履帶鏈輪上泥塊等清理工作,避免造成路面濕滑泥濘,維護民眾行車安全與環境整潔,以免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而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