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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元修訂團體協約 有薪事病假等三大亮點

東元電機勞資雙方昨日簽署「進化版」團體協約,新增包括產檢假提高至十日、有薪事病假等三大亮點讓二千二百餘名員工受惠。 (記者吳瀛洲攝)

記者吳瀛洲/新北報導

國內知名家電及重電品牌東元電機,廿一日在新北市勞工局長陳瑞嘉出席見證下,由東元董事長邱純枝、工會理事長宋承軒代表雙方簽署「進化版」團體協約簽約;這份團協將適用於東元電機全體工會會員,並且協約內容新增多項優於現行勞動法令之約定,包括「產檢假提高至十日」、「有薪事、病假」、「有薪天災假」等,展現東元電機照顧員工的踏實精神,勞資雙方互動良好。

東元電機在台灣員工人數有二千二百餘人,除高階主管不得加入工會外,正式員工即為當然工會會員,協約幾乎完全覆蓋全體勞工。

勞工局表示,東元勞資雙方在民國八十二年即簽訂團體協約,自一0六年向新北市勞工局申請專家入廠輔導後,經持續滾動協商,終於在廿一日雙方完成簽署進化版團體協約。

東元董事長邱純枝表示,東元尊重工會傾聽勞工聲音,持續推動照顧勞工政策,近期已提高產檢假至十日,雙方合作為員工最大利益做努力。工會理事長宋承軒則回應,本次修訂團體協約歷時四年二任理事長、十三次討論會議,感謝公司釋出善意,才能完成這項任務。

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團體協商可採漸進式,不用一次到位,雙方可先就有共識條文先行簽約再持續精進,期許勞資雙方互信互利基礎下,未來能透過團體協約為員工創造最大福祉。他並肯定東元這次團協新增優於現行勞動法令之約定,包括「產檢假提高至十日」、「三日有薪事、病假」及「有薪天災假」等照護員工,創造勞資關係和諧的工作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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