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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接力比賽「第1變第2」惹議 縣府:明年購置輔助判決設備
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一年一度宜蘭縣中小學運動會八年級組大隊接力的比賽中,羅東國中被判定接棒超出接力區,家長提出申訴,但現場並無專業的攝影設備證明,仲裁委員會維持原判。縣府教育處表示,佐證資料須有垂直角度和不同角度影像輔助,否則有誤差可能,因此維持原判決,明年會研議設置錄影設備。
宜蘭中小學運動會二月廿二日到廿五日,第一天是普及化運動項目,禁止校隊或參與過甲組比賽的學生參加,讓一般生一較高下,各項目冠軍可以代表宜縣參加全國賽,前三名免試入學超額比序積分加1.5、1與0.5分,團體賽折半。
羅東國中家長在臉書「宜蘭知識+」發文表示,裁判認定孩子的接棒動作超線,成績應增5秒,導致第一名變成第二名;超出接力區,是看「接力棒」有無超線,而非看人,而根據家長和教練側拍顯示,孩子的接力棒並無超線,因此經過學校向主辦單位申訴。
但是,裁判仲裁委員會認為,根據田徑運動仲裁攝影模式,攝影器材需放置於接力線垂直面,並有其他攝影鏡頭輔助,方能全貌呈現,據以判斷;根據校方舉證影像,因拍攝角度問題,加上關鍵時刻,選手和接力棒未完全在影像範圍內,無法全方面證明選手在接力區內完成傳接棒,因此維持原判決,申訴不予成立。
家長在文中訴說,主辦單位不採用他們提供的證據,卻提不出官方影片,證明孩子違規;孩子犧牲寒假,全員到校練習,為了降低風阻,修短長髮,並在一個月內瘦下五公斤,換來100公尺進步1秒的成績,其他選手也拚命練習、拉筋,希望能有管道「還原真相」,而不是便宜行事,沒必要讓孩子承受不正確的判決。縣府教育處回應,若無專業仲裁攝影,必須以現場專業裁判的判決為準;出現爭議,教育處也很難過與遺憾,目前全國各縣市國中小的田徑比賽中,只有高雄、台中購置專業器材輔助判決,宜蘭會考慮明年增設輔助判決的設備,避免類似爭議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