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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春米:燒雜草以「放火罪」嚴辦

屏東縣長周春米(中)指示全面盤點消防車輛及設備。(記者毛莉攝)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屏東縣消防局發生消防隊員執勤中遭水廂車壓死意外,縣長周春米要求全面盤點消防車輛及設備,並嚴禁民眾公墓放火燒雜草,一旦發生火警就以「放火罪」嚴辦!

周春米二十七日前往蕭翰隆靈堂致意,並與家屬遺孀擁抱安慰,傷感氣氛令人鼻酸,對於蕭員因執勤公務殉職感到悲痛不捨,已責成消防局從優撫卹,並且協助家屬處理後事。

屏縣消防局副局長李彬正表示,蕭蕭翰隆自民國一0七年到恆春消防分隊,今年一月轉調第四大隊安檢員,平時表現非常優秀,考績都是甲等,去年底才剛新婚。

屏縣消防局副局長李彬正出示案發水廂車輛檢修保養記錄。(記者毛莉攝)

消防局初步調查事故,水箱車停車後有拉上手煞車、引擎也有關掉,蕭員先往右查看火勢,分隊長往左查看,不久後,分隊長喊蕭翰隆的名字卻未獲回應,才驚見蕭員倒臥在地,已經被輪胎壓住左後背部。

初步檢查車輛並沒有機械上的問題,研判可能是水箱車裝滿水,車輛本來就會比較重一些,再加上停靠處有點斜坡,才會造成車子滑動,造成憾事。

李彬正指出,案發的水箱車已有十九年的車齡,作為出勤車輛不足時的預備車輛使用,但仍依規定執行每日、週、月、半年度的檢修保養,所以保養都會經過保養人的簽名,再經主管核章,車輛皆經保養廠評估,若不堪使用或維修經費龐大,就會進行汰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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