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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原民市議員賴文德賄選案 橋檢建請從重量刑
記者陸瓊娟/橋頭報導
橋頭地檢署偵辦前高雄市原民市議員賴文德賄選案,發現賴文德以每票新台幣1200元到1萬元買票,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起訴,且考量其犯後不願坦承,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高雄市原住民前市議員賴文德去年選前為獲得勝選,涉嫌買票賄選,橋頭地檢署去年11月23日訊後認為賴文德和潘姓競選幹部、4名選民等6人涉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共犯之虞,向橋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九日橋頭地檢署偵辦發現賴文德以每票新台幣1200元到1萬元買票,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起訴,且考量犯後不願坦承,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橋頭地檢署指出,賴文德偵訊時未如實坦承相關細節,涉嫌收賄的選民則指相關款項是發口罩、傳單的薪資,但檢方發現,款項與選民聲稱的薪水兜不攏,且部分選民在檢方偵訊時及羈押庭時口供不一等,因此起訴賴文德和辦公室助理、選民等8人,賴文德和其中3名選民遭檢察官建請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