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翔/高雄報導
高雄警方獲報攔查可疑車輛,陳姓駕駛拒檢倒車衝撞警車,造成員警腳部擦挫傷、巡邏警車及周遭1部貨車、4部機車及騎樓中柱損壞,警方立即壓制陳嫌,赫然發現陳嫌為橋頭地檢、高雄地院、橋頭地院發佈之通緝犯,並當場於車內查獲槍枝、子彈、毒品等一批,警方即逮捕陳嫌並查扣罪證。
三民二分局鼎金所員警李瑭蔚、吳柔榛於9日10時50分許,獲報三民區明誠一路220號前,有一輛自小客車久停在路旁,員警抵達發現有男子坐在駕駛座毫無動靜,形跡可疑即請求支援警力到場協助。當員警拍窗關心盤查時,陳姓駕駛(三十六歲)竟拒檢倒車衝撞警車,後逃離即撞擊路邊車輛及房屋樑柱停下,造成李員腳部擦挫傷、巡邏警車及周遭1部貨車、4部機車及騎樓中柱損壞,警方迅即壓制陳嫌。赫然發現陳嫌為橋頭地檢於一一一年五月發布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通緝犯、高雄地院於一一一年五月發布之傷害通緝犯、橋頭地院於一一一年二月發佈之妨害秩序通緝犯,並當場於車內查獲衝鋒槍1支(含彈匣2個)、手槍1支(含彈匣1個)、90子彈40發、空彈殼13發、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2包(毛重1.8公克及4公克)、第三級毒品FM2共3小包(毛重6公克),警方即逮捕陳嫌並查扣罪證。
全案依涉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刑法妨害公務及3件通緝案移送偵辦,並將持續溯源追查槍、毒來源,清查有無涉及其他不法案件,另陳嫌危險駕車、蓄意撞傷執勤員警之行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新臺幣6000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吊銷駕照並處新臺幣9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及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三民第二分局鼎金所警員李瑭蔚因逮捕槍砲、傷害、妨害秩序通緝犯時遭抗拒,致腳部受傷,經送治療包紮後尚無大礙已返所休養。
林副市長及林局長第一時間得知後蒞臨鼎金所慰問同仁,並頒發慰問獎勵金關懷辛勤的員警,林副市長表示,肯定同仁勇於執法守護及有效淨化本市治安,謹代表市長慰問同仁辛勞,呼籲同仁注意執勤安全、市府會作為警察同仁最有利的後盾,並祝福李員早日康復。
三民第二分局長許健基表示,感謝市長及局長對於第一線同仁的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