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Views 0Comments
黃牛猖獗罰不到 消基會籲修法
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十四日針對售票黃牛的不法行為,建議修正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六十四條,不必等到售出獲利才執法,只要加價上架陳列欲轉售即可處罰,進一步遏阻黃牛橫行。
黃牛問題猖獗,不僅國內外知名藝人演唱會、體育賽事售票,因黃牛介入而使得消費者買不到票,甚至連病人也因掛號黃牛太多而無法順利掛號看診。
消基會秘書長陳雅萍說,建議修正社維法第六十四條第二款,對於意圖轉售營利者,只要有加價轉售的想法並上架陳列,就可以加以處罰,這樣才能遏止黃牛橫行。
對於具體修改內容,陳雅萍說,將此條文第二款修正為「非供自用,意圖轉售謀取利益,購買運輸、遊樂票券且上架陳列販賣者」,或是「非供自用購買運輸、遊樂票券,意圖謀取利益,轉售圖利且上架陳列販賣者」。
消基會主張,法條中規定的票券不能只限於交通運輸和遊樂票券,應針對現實社會已出現黃牛的行業,包含醫療、休閒、藝文表演、體育賽事等都納管,並要對於上述罰則加重。
消基會副董事長徐則鈺也提到,去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已引起消費者向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議推動藝文表演票券採「購票、取票、入場」三階段實名制,截至今年三月一日止獲得一萬零二百五十三名民眾附議,但因實名制會影響進場作業時間、耗費人力,還是呼籲政府、立法院各黨團盡速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