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跨境詐騙案件頻繁,警方偵辦此類案件耗時較長,常於犯嫌到案時,詐欺款項已遭轉走,致被害人財損難以復得。刑事局二十一日表示,民眾發現遭詐騙後,在四十八小時內完成「立即報案」、「辦理退匯」二步驟,還有機會追回贓款,刑事局自去年三月一日至一一二年三月一日,成功攔阻凍結十三案,金額計達美金二百四十四萬八千一百三十六元,折合新台幣約七千四百八十六萬元。
刑事局表示,北市某銷售紐澳兩國冷凍、冷藏肉品商,一一一年底因其在澳的採購部門疑似遭駭客入侵,歹徒冒用該採購部門電子郵件寄信給總公司會計單位,稱原收款澳盛銀行因故無法收款,需變更收款帳戶,總公司業務人員一時不察,錯誤匯款美金八萬元(約新台幣二百四十七萬元),後因採購部門聯繫表示未收到款項,才驚覺遭詐。當事人發現遭詐後,短時間內立即向警方報案,並依據警方指示即刻向匯款銀行提出退匯申請,國際刑警科於接獲境外帳戶警示清冊後,立即通報刑事局駐澳洲警察聯絡官洽澳方協處,順利攔阻該筆款項並成功退款。
國際科指出,詐騙被害款項追回首重時效,因跨國匯款涉及中轉銀行等程序,轉帳行政作業完成約需二至三天,若把握時效在款項尚未抵達收款銀行前完成攔阻動作,將可大幅提昇追回贓款機會,建議民眾發現遭詐騙後,首先是「立即報案」可撥打一六五反詐騙電話或上一六五全民反詐騙網站完成通報手續,再備妥相關事證、匯款水單至鄰近警局完成報案,以節省時效。其次「辦理退匯」務必儘快向匯款銀行申請退匯。
刑事局國際刑警科呼籲民眾,詐騙集團常假借網路交友、投資藉口,或冒用竄改廠商電子郵件藉口更改匯款帳戶,要求被害人匯款,如有接獲疑似境外匯款請求,務必向警政機關查證或撥打「一一0」、「一六五」等專線詢問,以免讓詐騙集團有機可乘。若已將款項匯至境外,務必於黃金四十八小時內完成報案並同時通知匯款銀行辦理退匯,以利取回詐欺款項,防止詐欺集團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