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View 0Comments
不滿活動中心收費 里長率眾抗議
記者陳榮昌∕台中報導
后里區墩北里長羅金浩,不滿區公所規劃凡申請轄內社區活動中心,均應向公所或委託管理單位申請使用,二十一日上午動員民眾於公所前抗議,並主張應免費提供給里民活動使用。區長賴同一表示,為發揮轄內社區活動中心使用功能,並提供各機關團體及個人從事正當休閒娛樂活動,採使用者負擔小額水電及維護費用之規劃純屬正確,會盡快與之溝通,以便區務順利推行。
按后里活動中心區分有二處里聯合活動中心;義德、太平、墩西等三個里活動中心消防及建築安全鑒定中,以及十五處社區活動中心。墩北里係屬社區活動中心性質,后里公所於今年援往例續與社區發展協會簽訂契約。詎料,二十一日該區墩北里新任里長羅金浩,因不滿墩北社區活動由該協會管理,動員民眾於公所前抗議,並主張應免費提供給里民活動使用。
抗議中,羅里長表示,里辦公處有權直接使用,里辦公處無相關經費,且辦理活動均為公益性質,不應繳納任何使用費及水電費,協會應自負盈虧。然依據社區活動中心管理使用要點,如里辦公處有集會或文康娛樂活動依規定得申請免繳清潔管理費,惟水電費部分,依「使用者付費」原則規定,仍應酌收水電費,其收費基準為每小時一百元予協會,俾利社區活動中心繳納水電費及維管之用。
抗議雖祗二十分鐘結束,賴區長表示,后里區訂定社區活動中心管理使用要點,墩北里辦公處欲辦理公益性質活動,公所樂觀其成,唯仍請依規提出申請,倘申請過程有所窒礙,公所會協助里辦公處完成受理程序;另,依使用者付費原則規定,仍應酌收水電費。賴區長進一步表示,公所大門隨時敞開,歡迎里長及民眾針對區政等各項問題進行溝通,讓地方能和諧發展,區務更順利推行。
活動中心的管理,多年來一直困擾地方,地方里長與社區理事長之間的恩怨情仇,位成兩造之間的對立,同時也造成民眾的猜忌與紛爭,非地方之福,也祈請里長及社區理事長多點包容,讓地方更和諧,才是地方民眾最大福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