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生升大專甄試 5/2放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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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十二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三月二十七日進行術科考試。(教育部提供)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一百十二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學科考試於三月二十四至二十六日舉行。本次甄試報名人數共三千三百四十五人,術科考試二十七日舉行。本次甄試加考美術術科考生,合計二百十一人;加考音樂術科考生共十二人,統一於北部考區應試。

各障礙別考生報考人數分別為,視覺障礙生七十人、聽覺障礙生一百八十六人、腦性麻痺生七十四人、自閉症生八百八十六人、學習障礙生一千一百六十五人、肢體障礙生一百四十六人及其他障礙生八百十八人。

考試成績將於五月二日上午十點公告於甄試網站,請考生依「考生登入-考生專區-成績查詢」路徑,登入系統查詢成績。成績單於成績公告當日掛號寄發,團體報名者,寄交團報學校轉發報名考生;個別報名者逕寄考生。

本甄試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於今年(一百十二年)三月九日號發布的防疫措施,調整甄試相關的考生應試處理原則,於所報考類組別考試期間如為新冠肺炎「確診(中重症)尚在隔離治療期間」的考生,不得參加本次考試。

此類考生得於規定期限內繳交由政府衛生單位核發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治療通知書等隔離證明文件(文件須經甄試委員會審核,確認其於所報考之類組別考試期間,確實為受隔離治療之中重症確診者),依本甄試「招收外加名額身心障礙學生甄審與錄取處理原則」規定,採書面審查方式參加甄審。

網路選填志願時間為五月三十日上午九點至六月六號下午五點止。統一分發結果於六月十四號上午十點公告於本甄試網站。獲分發錄取通知書由考生分發錄取學校掛號逕寄錄取生,錄取生須依該分發錄取學校規定完成報到手續,若未依錄取學校規定完成報到者,視為放棄錄取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