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曾厚銘/彰化報導
為有效降低路口交通事故發生,提升路口交通安全,彰化縣警察局交通隊提醒,汽機車駕駛應確實遵守交岔路口路權規定,除行經路口減速慢行遵守號誌燈指示行駛外,遇有行人行走在行人穿越道上應暫停禮讓,否則將開罰最高三千六百元;至於行人穿越道路選擇行人穿越道,不要違規闖越道路,以避免發生事故造成生命財產損失,也會被開罰五百元。
彰化縣警察局統計,一一一年彰化縣內發生路口交通事故計二○四九五件,占全般交通事故發生近六成四,其中路口發生死亡交通事故計六十九件、造成六十九人死亡,路口肇事原因以「未依規定讓車」最多、「未注意車前狀態」次多,且鑒於交岔路口因「車不停讓人」造成行人死傷逐年攀升。交通隊表示,為加強車輛與行人守法觀念,警方持續加強「路口安全執法」工作,並針對易肇事路口,加強違規攔查勤務,執法重點為「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及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指揮穿越道路」等。
交通隊說,若汽機車不停等禮讓行人或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可處一千二百元至三千六百元罰鍰;若不禮讓視障人士或導盲犬,處罰將加倍;汽機車闖紅燈,可處一千八百元至五千四百元罰鍰;紅燈右轉處六百元至一千八百元罰鍰;行人未依規定走行人穿越道或違規闖越道路,處五百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