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傾倒廢酸洗液案 負責人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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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人員在汙染場址空拍情形。 (記者徐義雄攝)
環保局人員在汙染場址空拍情形。(記者徐義雄攝)

記者徐義雄、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政府環保局去年十月七日稽查台中市清水區高美路一間廠房後方空地,發現土地遭挖坑洞並傾倒廢酸洗液,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啟動「檢警環查緝環保犯罪聯合小組」機制,報請台中地檢署檢察官陳祥薇指揮偵辦,三十一日台中檢察署以相關人員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罪提起公訴。

環保局人員進行採證作業。(記者徐義雄攝)

環保局昨天指出,不肖業者承租清水區土地進行開挖後,以槽車載運強酸傾倒於開挖的坑洞內,環保局查獲後啟動汙染應變處置,在不影響證物保全的前提下,先行抽除坑洞內廢酸液至確認地下水酸鹼值回復至正常值,共計抽取廢液約二四三點五八公噸。

環保局針對遭傾倒廢液場址進行土壤及地下水調查,檢測出該土地土壤重金屬鉻、銅、鋅及地下水重金屬鋅超過管制標準,依法將該土地公告為土壤及地下水汙染控制場址。

 

環保局人員在汙染場址空拍情形。(記者徐義雄攝)

環保局指出,棄置廢酸洗液造成土壤及地下水汙染情形,初步調查汙染土壤約三千立方公尺,依檢調偵辦結果責求汙染行為人負起汙染改善整治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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