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前民進黨籍雲林縣議員顏旭懋涉及漁船走私逾三億元毒品案,屏東地院七日一審依運輸毒品罪判處顏旭懋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
屏東地院同時斥責表示,顏旭懋時為雲林縣議員本應以人民福祉為依歸,竟貪圖運輸毒品私利,從事運輸第二級毒品嚴重侵害國民身體健康犯行,且自身有正當工作,不須為生計鋌而走險,嚴重背離選民之期待。
屏東地院判決書指出,顏旭懋尋人運輸毒品入台,提供資金、決定運輸數量、路線、聯繫陸上運輸毒品人,並決定毒品銷售價格,另有莊男負責駕駛走私船舶、黃男與陳男負責傳遞資金及資訊,甚至指揮路上運輸。
判決書說,顏旭懋籌組的運毒集團在民國一一0年二月至四月間,使用莊男的漁百財9號漁船運輸毒品、陳男的祥湧6號漁船作為掩護,並由顏旭懋投資兩艘漁船及負擔漁船相關費用,向海上不明船舶接駁裝有甲基安非他命麻布袋三十八袋,運送回台灣並流入市面。
全案毒品總重量合計約毛重四百七十公斤,再以顏旭懋電話中商談毒品欲售為每公斤新台幣七十五萬元計算,在黑市總出售金額逾三億元。
原為民進黨籍的顏旭懋,去年四月因毒品走私案遭屏東地檢署起訴後,已被民進黨雲林縣黨部開除黨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