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針對花蓮客運公車發生與小客車對撞,釀一死五傷車禍,交通部公路總局九日表示,針對公車違規超速,裁罰花蓮客運九萬元,並吊扣肇事車車牌三個月處分。
公路總局表示,經警方調查小客車違規跨越雙黃線左轉,公車也在限速時速六十公里的道路,卻開到時速九十公里,超速三十公里。根據其違規超速行為,按《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十九條確認客運公司是否有善盡管理責任,並按《公路法》七十七條處罰,裁罰花蓮客運九萬元,並吊扣肇事車車牌三個月處分。
至於該客運駕駛,公總表示,經查沒有過勞情況,亦無超時工作,會輔導花蓮客運改善,提醒公司駕駛出車前務必多注意,並加強駕駛教育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