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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德電鍍廠 三爺宮溪排毒廢水2年

南市環檢調十二日前往仁德某電鍍廠搜查,帶回陳姓廠長在內五名公司人員。(讀者提供)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南市環檢調日前接獲情資,得知仁德區某電鍍公司涉排放未經處理有害廢水及廢液,十二日南檢會同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及市調查處前往公司搜索,現場查扣相關水汙染防治相關資料等證物,帶回陳姓廠長等五人,訊後陳姓廠長廿萬元交保,其餘四名公司員工則請回。

十二日上午,南檢持搜索票前往仁德區某電鍍公司執行搜索,查扣相關水汙染防治相關資料等證物,帶回陳姓廠長在內五名公司人員偵訊,檢方複訊後認陳姓廠長、負責廢水處理梁姓員工涉嫌違反水汙染防治法之將所產生含有害健康物質費水繞流排放至非核准登記之放流口罪嫌、廢棄物清理法之任意棄置有害事業廢棄物罪、事業相關人員非法處理廢棄物致汙染環境罪及刑法因事業活動而犯放流有害健康之物汙染河川罪嫌。

據了解,該電鍍工廠疑似將含有重金屬汙染物的電鍍廢水以繞流方式從未核准登記的放流口直接排放到三爺宮溪,排放未經處理廢水已有近兩年,恐釀生嚴重水源汙染。檢方訊後當庭諭知陳姓廠長廿萬元交保,梁等四名公司員工請回。

南檢強調,本署將持續查緝此類環保犯罪,守護民眾健康,並在此呼籲相關業者應恪遵環保法規,勿心存僥倖而觸犯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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