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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海公投遭駁 市府將提訴願
記者張上耕∕基隆報導
基隆護海公投,市長謝國樑將提出訴願,若仍被行政院駁回,最後不排除提出「行政訴訟」,強調政府不能扼殺民意發聲,不排除由大法官來釋憲。
市長謝國樑二十四日上午,出面表示針對基隆護海公投案,將提出訴願說明,他引述「訴願法」和「行政訴訟法」條文,疾呼公投是人民表達意見的基本權利,市府除尋求救濟程序,並秉持依法行政,也會協助公投提案人,尋求其他救濟管道,反映民意心聲。
謝國樑指出,依據「訴願法」第一條第二項,所提「各級地方自治團體或其他公法人對上級監督機關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市府將提出訴願。行政院撤銷護海公投案,認為案屬中央管理事項,市府並不認同,重申基隆護海公投案,前市府若願意批准,就能進到第二階段聯署,當時市長如果是他,就一定會通過。
謝國樑同時引用「行政訴訟法」第四條第一項規定,「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之違法行政處分,認為損害其權利或法律上之利益,經依訴願法提起訴願而不服其決定,得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強調若訴願結果,未能維護民眾權益,不排除走向行政訴訟,最後乃至於到大法官釋憲。
謝國樑疾呼,市府對於公投權利不會自我放棄,將會尋求所有可能的救濟程序,甚至有朝一日要聲請大法官會議釋憲,這些都是努力要邁進的方向之一。他向中央喊話,民眾理解過去曾有通過公投案,但也未曾執行的情形,強調公投是人民表達意見的方式。
謝國樑強調,近日基隆有某個政治團體,在地方提出其他公投案聯署,市府面對這項公投提案也依然接受,針對基隆護海公投案,市府未來會與公投提案人討論,除尋求救濟程序,也會找尋其他表達民意的管道,例如市府近日推出「i-Voting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絕不能去剝奪民意表達的空間,政府有權做最終決定,但絕不能扼殺民意發聲。
有關媒體關心對於後續救濟的程序,謝國樑說,前一晚仍和國內行政法學者研商細節,正撰寫訴願理由書,必須先提出訴願後,才能提起行政訴訟,當初護海公投案送到市府時,如果市長是他就一定會通過,如此就能順利進入第二階段聯署,不必有現今的波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