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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達人跟拍 12分鐘被開7張罰單
記者陳俊文∕台南報導
檢舉達人發揮,民眾也瘋狂。有人買便當,一口氣收到三張連續告發交通違規罰單,目前僅知最高紀錄是十二分鐘內被連開七張。
一位住在南廠一帶的杜姓民眾,三月有一天從中西區出發去成大,為照顧媽媽的姊姊送吃食,從中西區騎至北區成大,再轉往永康區,檢舉達人一路尾隨,短短十二分鐘被開了七張罰單,繳了九千元,被朋友戲稱為杜府九千「稅」。
家住北區的洪姓民眾表示,他四月騎機車在萬昌街,馬路不很寬,一般若前有汽車在慢車道檔路,機車會從慢車道騎至快車道,有時還跨越中間的分向限制線,駛入對方來車道,這樣依違反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裁罰九百元。
沒多久,他轉彎又不依規定打方向燈,依違反四十二條規定被裁罰一千兩百元;接著,他又在路口紅燈左轉,再罰一千八百元,短短五分鐘不到,共被開了三張附清晰照片的罰單,得繳納三千九百元。
洪姓民眾表示,違規被罰錢沒有話說,但這種用一路追蹤跟拍的方式,讓人覺得很不舒服,尤其短短五分鐘不到就要裁罰三千九百元,是否可放寬一些,三張擇一張處分就好?
此外,一位在金華路銀樓工作的民眾反映,出去買個便當,一路被檢舉達人跟蹤開三張罰單,同事還笑她這個便當好貴。
府城路眼鏡行邱老闆表示,最近也是收到三月違規的四至五張罰單,雖不是連續告發,但罰起來近萬元,荷包也是很傷。想要和大家「分享」的是開車下高速公路,方向燈需一路打到轉彎後才停,否則這樣也會被檢舉罰錢,這張罰單也是所有罰單中最貴。
被檢舉的民眾表示,檢舉違規伸張正義本無可厚非,但這種一路用行車記錄器跟拍、再由警局連續告發的方式,恐助長民眾的報復和對立,引發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