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行車糾紛追撞釀禍 主管連坐

縣警局督察長謝錫釗強調,邱員在發生行車糾紛後,不應以競速追逐方式處理,因此予以記過調職處分。(記者曾厚銘攝)

記者曾厚銘∕彰化報導

針對彰化縣警局田中分局源泉派出所邱姓員警,21日下班時段,因和與民眾發生擦撞後沿路競駛追逐,導致發生兩車駕駛受傷交通事故,全案由南投警方偵辦中。彰化縣警局督察長謝錫釗廿日下午四時表示,全案不護短,針對邱員危險駕駛追撞肇事案,已記一大過、調整職務,相關主管並連坐處分,同時對肇事案全力配合南投警方依法偵辦。

彰縣警局督察長謝錫釗指出,案經召開人事會議決議,邱員涉嫌公共危險等罪案,彰縣警局從嚴究責,並將全力配合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依法偵辦外,有關邱員行政責任從重核予記一大過並調整服務地區;所長考核監督不周,核予記過一次並調整非主管職務;分局長核予申誡二次處分,至於其他人員考核監督責任併案追究。

警方指出,邱員21日晚間下班時和另名張姓民眾發生擦撞,隨後二車在路上追逐,並在民間鄉員集路上因前車突煞車而追撞,致邱員和張姓民眾都受傷,全案並由南投警方調查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