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新北市消防局第六救災救護大隊今(24)日配合財團法人防焰安全中心基金會針對轄內(汐止、瑞芳、平溪、雙溪、貢寮、金山、萬里、石門)的防焰物品場所(共413家)及防焰認證廠商(共26家)進行抽查,檢查項目有防焰廠商認證、防焰標籤及防焰性能試驗報告等,本次著重抽查幼兒園、護理之家及托育中心等避難弱勢族群場所,檢查結果均符合要求。
消防局第六大隊指出,避難弱勢族群場所若發生火災極易造成重大傷亡,因所居住人員緊急逃生避難能力不足,為使其於火災發生時提昇逃生應變效能,除場所內工作人員扮演重要角色,應平時定期模擬災害發生之應變措施,另一重要逃生重要關鍵為場所若設置防焰物品(如地毯、窗簾及布幕等)即可延緩火勢擴大時間,提升逃生成功機率。
第六大隊提到,依消防法規定:「地面樓層達11層以上的建築物、地下建築物及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的場所,其管理權人應使用附有防焰標示的地毯、窗簾、布幕、展示用廣告板及其他指定之防焰物品」;違反規定,將依同法第37條要求場所限期改善,屆期不改善者,處新台幣6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至改善為止;民眾及負責人應遵守相關規定,避免受罰,以確保居住場所安全。
新北市消防局第六大隊大隊長羅億田提醒民眾,防焰物品的設置具有抑制火焰擴大的救命作用,如果安裝沒有防火時效的防焰物品,將嚴重影響收容人員安危。而要裝設防焰產品,應挑選經內政部消防署認證核可的廠商及產品,相關資訊可至財團法人防焰安全中心基金會查詢,也應向廠商索取產品的防焰性能試驗報告書影本,確保自己的權益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