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彰投車主注意!今年6萬件逾期汽燃費限6月底前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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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彰投車主汽機車燃料費逾繳受罰案,可持處分書至各區監理所(站)繳納。(記者陳金龍翻攝)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中彰投地區的車主注意,今年汽機車燃料費逾繳受罰案共有六萬多件,台中區監理所已寄出違反公路法處分書,車主收到後應在今年六月底前完成繳納,以免逾期遭移送強制執行。

台中區監理所所長楊聰賢表示,自用汽、機車燃料費於每年七月徵收,若逾期經催繳仍未繳納,依公路法第七十五條規定裁處三百元至三千元的罰鍰,並停止其辦理車輛異動或換發牌照,及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中彰投車主汽機車燃料費逾繳受罰案,台中區監理所已寄出違反公路法處分書。(記者陳金龍翻攝)

楊聰賢說,收到處分書的車主可於六月三十日前,利用行動支付平台繳納逾期罰鍰,或持單至金融機構、郵局、便利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或各區監理所(站)繳納。

台中區監理所官網已設置汽燃費約定扣款線上申辦服務,楊聰賢歡迎車主踴躍申辦,未來開徵期限最後一日,即自動從約定帳戶扣繳汽燃費,而且扣款前後會以手機簡訊或E─MAIL等方式通知,可避免遺忘繳費受罰,也可降低紙本繳款書送達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