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權益優先 雙北齊心大台北污水系統營運操作

八里污水廠初級沉澱池及蛋型消化槽.(新北市水利局提供)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針對八里污水處理廠移交事宜所衍生的認知差異,新北市府表示,新北市府對移交接管原則與中央一直未達成共識,中央於109年6月17日會議對八里污水處理廠移交期程並無共識,係請營建署儘快邀集二市研商確認移交完成期程。隨之才有營建署陸續於109年6月29、9月8日、9月22日、11月12日、12月15日、12月22日召開6次會議,惟均未達成共識,後續所謂缺席155次交接的議題並不存在。另新北市府派員至八里廠「了解」,是依營建署長主持之會議結論於110年1月6日起每週派員至現場針對設備單元進行「了解」,至今已赴現場了解130次,以加速未來移交清點速度,並非玩文字遊戲。

新北市府指出,因未達共識,故中央再於110年1月11日召開會議,結論為:請營建署重新協調訂定移交期程。惟與新北市交接原則不符,新北市府立即於110年2月9日即函復行政院明確表示需確認設施改善經費來源後,始能同意接管收集系統。

新北市府提到,淡水河系污水處理系統最大風險在於「收集系統」之是否安全穩定,新北市府為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目前雖尚未完成移交,但已於109年10月起實質辦理收集系統所有的營運工作,且為確保設施系統未改善前安全虞慮,並研擬出全國獨有之「降低起抽水位」及「提前紓流」兩種有效降低系統風險作法,於污水處理系統上游端預佈10部移動式抽水機組協助系統進行紓流,將颱風暴雨可能造成之危害與風險降到最低;另八里污水處理廠主要功能在系統污水收集後之後端污水處理,目前由臺北市負責營運操作,處理後之放流水皆符合國家標準,整體污水處理系統功能正常無虞。

新北市府表示,依內政部營建署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污水下水道建設計畫作業要點,系統風險本屬中央應負擔補助之經費,且依行政院110年1月11日召開會議結論:系統性缺失或功能升等請新北市府依內政部規定提送改善計畫經委員會確認後,送內政部審查,依規定補助。新北市府提送32.8億改善計畫,由北北基三市政府、內政部營建署等機關及專家學者組成之淡水河流域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並提送委員會確認後,於110年10月15日送內政部審查,惟迄今亦尚未核定。而為了早日解決八里廠交接問題,新北市政府願意與台北市政府共同協力向中央爭取經費健全系統功能,以早日完成收集系統及八里廠之交接工作。

新北市政府亦呼籲,雙北議員應站在市民角度共同與雙北市府向中央爭取經費來進行系統安全與功能改善,以全面解決淡水河系污水處理系統之安全與穩定問題,以確保數百萬市民之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