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南市警二分局與嘉義縣警局民雄分局共同偵辦詐欺案件,日前得知有車手將於二日至南市中西區取款,經鎖定被害人李姓婦人準備一三0萬元欲交給車手,警方待雙方於民族路某民宅前取款時出手逮人,將廿歲的陳姓車手帶回,訊後依詐欺、洗錢送辦。
五十多歲的李女平日有投資習慣,近期欲投資虛擬貨幣的太達幣,透過朋友介紹進入幣商群組,與群組人員約定購買價值合新台幣一三0萬元之虛擬幣,平台人員告知將於二日下午前往台南與李見面簽約,提醒李備妥款項。
而之前警二分局從嘉義警方掌握車手欲前往台南取款線索,警方循線找到李姓婦人,然而從約定交易到接獲警方通知前後過程太快,李女也不知該相信誰,經員警苦口婆心勸說並證明身分,李女才同意警方派員協助。
二日下午五時許,李女接獲「專員通知」,交易地點多次更動,幸警二分局全程監控,李與車手兩人剛交易,埋伏警力隨即衝出控制車手,直到警方將人上銬,李女也終於相信「自己被騙了」,經查發現車手為廿歲的陳男,警方訊後將陳依詐欺罪、洗錢防制法移送法辦,考量陳前有詐欺前科,而且詐團假投資詐騙成熟,甚至隨身攜帶多張簽約同意書,恐反覆作案,建請檢察官聲請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