夾娃娃機販賣捕鼠鋏 業者挨罰

新北市府動保處查獲中和一家夾娃娃機內違法陳列捕鼠鋏,業主被依違反動保法相關規定開罰一萬五千元。(新北市府動保處提供)
 記者吳瀛洲/新北報導
 夾娃娃機內夾物無奇不有,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一家選物機台非法陳列捕鼠鋏供民眾夾取販售,市府動保處據報前往查稽,查獲機台內違法陳列、販售齒型捕鼠鋏,涉及違反動物保護法規定除當場沒入捕鼠鋏外,並對趙姓業者依法開罰處一萬五千元罰鍰。
 新北市府動保處表示,日前民眾路過中和區景平路一家夾娃娃機店時,發現選物機台中竟陳列有捕鼠鋏,隨即通報動保處;經動保處派員到現場確認違反動保法相關規定,並聯絡機台趙姓台主到案說明,並現場沒入違法捕鼠鋏。
 趙姓業者表示,約一個多月前從臉書廣告大量購入多種不同品項選物機台商品,自認該捕鼠鋏並無殺傷力,便擺放上選物機台供民眾夾取。
 動保處表示,市府經發局為了維護商業秩序並保障消費者及兒少權益,新北市率先訂立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管理自治條例針對營業場地點、選物種類及主管機關認定不適宜販賣之物品去做規範;且依動保法施行細則規定,具強力彈簧之頜顎型或齒夾型結構,並以夾鉗方式捕捉動物之鋏狀器械,都屬於獸鋏產品。
 動保處說,這次查獲的齒型捕鼠器獸鋏就是上下齒狀並以夾鉗方式捕捉,屬獸鋏的一種,趙姓業者以夾娃娃機台販賣獸鋏已違反動保法規定,除當場沒入獸鋏外,行為人將處以一萬五千元罰鍰。提醒民眾勿以構造小或殺傷力較低,就認為可以用來捕捉老鼠,販售與使用都是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