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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車遭檢舉交通違規 汐止分局指已依法製單舉發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民眾向汐止警分局檢舉,有公車交通違規案,汐止警分局汐止所副所長許林全指出,經查該民眾已檢附影片上網檢舉,汐止警分局將依照違規事實審核後,依法製單舉發。許林全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7條第2款,對面有來車交會或前行車連貫二輛以上超車舉發,該違規可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

汐止警方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規則,勿貪圖一時便利而違規釀成交通事故,本分局對於惡性違規絕對嚴懲,將持續加強交通執法,以維護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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